我真的不應該PO那篇僞家暴,搞的兩個小孩被人家當做真家暴案件。
禮拜五,在保母家接小孩時,保母說今天警察有去關切,說有人舉報我家小孩被家暴
X的~根本就是小蘊哭聲很驚人,鄰居嫌吵咩!
不過,有必要這麼講嗎?不能用妨礙安寧來處理嗎?
警察待了一陣子就走了.
保母轉述了一些警察與元元的對話給我聽,其實真的挺好笑.
我也就不以為意的聽聽就算了.
今天,保母說家暴中心的人又過去,我一整個脾氣就上來了.
我知道派出所與家暴中心都是職責所在,都是善意,都是希望防範於未然.
但我還是生氣.
我生氣,為什麼沒有人通知我這家長?
就算是怕有意外的時間緊急,可以事後通知我吧!
尤其,還去了兩次.
再來,莫名其妙跑去看我小孩,難道不應該知會我嗎?
不管是甚麼原因,我還是孩子的監護人.
沒有經過我同意,怎可隨便的向保母詢問小孩的基本資料?
氣!
所以,申訴一向是我的專長.
我向內政部申訴,向警政署申訴.
然後,最重要的家暴中心竟然下班後就沒有人值勤.
我很懷疑,如果小孩在夜間受到家暴,是否真能撐到家暴中心上班時間???
但,我明天還是會打電話去家暴中心申訴.
除了,第一時間應該通知我家長之外,也請別再打擾我的小孩.
除非,有確切證據合理懷疑,不然我吩咐保母,拒絕開門,並請他們直接跟我聯絡!!!
整個家暴的程序,我真的認為有很大的瑕疵.
尤其是沒有通知家長這件事情.
是怎樣,當我的孩子沒有父母嗎?難道只有他們家暴中心關心我小孩,而我這媽一點都不關心嗎???
那萬一小孩真的受到家暴,保母沒告訴我,家暴中心沒告訴我,警察局也沒告訴我,那誰會告訴我??當我接到醫院電話那天嗎???
我用生命擔保,他們沒有受到保母家暴,ok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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