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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Blog呈現罷工狀態,整日為了一些芝麻綠豆的事情,搞的天翻地覆。


上班,趕上班;下班,等下班。


天晴氣朗的今日,久違的陽光讓我心情有些的開懷。



寫部落格,是一種生活的記憶與紀念,至今只有老爺知道「會會」是何許人也。


原本,老爺並不喜歡我寫部落格,或許是不喜歡隱私被探尋的窘態。


但漸漸的,我想他開始能接受了



上星期,他在Fnac敗了二支SONY DV用的閃光燈,並且興沖沖的跟我說:


以後出去玩,你可以把美麗的景物都拍攝下來,放在你的部落格喔!


 


喔!對了 那隻SONY DV也有點年紀了,自從Canon300D出現後,己經是半退休狀態。


雖然它的外表保存的跟新的一樣,但是我總是喜新厭舊。


或許是出去玩我老霸著300D,讓老爺備受冷落,所以他只好找舊情人SONY DV陪伴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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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NA2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